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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必须是户主的名字吗?

来源:爱go旅游网

法律分析:

宅基地确权发证首先一定要写的名字就是户主,只有先确定户主,才能确定“共有人”。不过这个也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户主已经去世或者丧失了行为能力,那么可以由家庭成员共同推举一位符合要求的代表作为户主名字填写。宅基地确权证除了可以写户主之外,也可以填写共有人,原则上户口本上的成员并在一起居住的都能写上去。但是国家严格实行“一人一户”,不能“一人多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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