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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有传销罪行的刑罚与罚款有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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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活动的金额多少会导致坐牢?传销犯罪的标准不是涉案金额,而是人数和组织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传销组织的参与人数达到30人以上,并且层级在三级及以上,就构成了犯罪。此外,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使用欺诈手段骗取财物,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也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因此,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涉案金额不是决定是否坐牢的关键,而是传销活动的手段、财物和参与人数。切勿有侥幸心理。

法律分析

一、传销多少金额会坐牢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三条:关于“骗取财物”的认定问题

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采取编造、歪曲国家,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掩饰计酬、返利真实来源或者其他欺诈手段,实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行为。

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费用中非法获利的,应当认定为骗取财物。参与传销活动人员是否认为被骗,不影响骗取财物的认定。

四、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

对符合本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

(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

(四)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因此,是否会坐牢取决于欺诈的手段、骗取的财物、组织领导参与传销活动的人数。简单来说,就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二、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

新型传销:不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传销犯罪追诉标准是人数和组织结构,不是涉案金额。涉案金额既不是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立案标准,也不是犯罪的构成要件,只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涉案传销人员三十人及以上,并且层级在三级及以上,就构成了犯罪。因此,切莫不要有侥幸心理。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财物,涉案人数及组织结构达到一定标准即构成犯罪。涉案金额并非立案标准或构成要件,只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因此,对于传销活动,要切记不要有侥幸心理,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一百零三条 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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