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被撤销前,已发生效力,明显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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