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请后大概一周左右,可以打电话给转出车管所询问办理进度,如果已经转出,直接在转入地去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十九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转出登记时登记下列事项: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或者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二)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的名称;
(三)转出登记的日期。
属于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还应当登记下列事项:
(一)机动车获得方式;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和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的名称、编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的名称、编号;
(四)机动车销售单位或者交易市场的名称和机动车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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