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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制度的法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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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最低工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第4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报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法》第49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二、最低工资标准档次如何划分

如上图所示,最低工资标准各地存在差异,还划分了档次。最低工资标准档次划分的依据就是省内各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如五线城市的,适用第五档,省会城市的,适用第一档标准。

三、成都最低工资标准

(一)成都最低工资标准:

1、全市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县城月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650元;

2、全市城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18.7元。县城月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1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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