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人上门打人应承担刑事责任。具体依据当事人的受伤情况进行确定。如果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的减刑情节有:
1、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轻伤偏轻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2、被害人有过错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4、具有坦白、认罪态度较好或者亲属间因家庭琐事而致人伤害的;
5、具有法定可以减轻处罚情节,认罪态度较好,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得到被害人谅解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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