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能。
诈骗罪退脏了可以酌情减轻量刑。
只要诈骗性质不是恶劣的,最高可以免去刑事处罚。
1、对于退赃、退赔的,应该综合考虑具体的犯罪性质,诈骗分子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弥补的程度以及退赃、退赔的数额还有主动程度等,以减少一定的刑罚。
2、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在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后,可减少一定刑罚。
3、对于当事人刑事和解协议的,考虑其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刑罚,并且犯罪较轻的,甚至有可能免除处罚。
一、受害人可以轻判吗
受害人谅解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过失犯罪的,可以适当增加从宽幅度。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13条的规定,对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以及被害方的接受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及其亲属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赔偿部分经济损失的,可以相应减少从宽幅度。赔偿数额超过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适当增加从宽幅度。过失犯罪的,可以适当增加从宽幅度。
二、累犯自首可以轻判多少
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一40%,一般不少于3个月,再考虑自首。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自首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不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法律依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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