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区别是:
1、财产保全提出的主体不同;
2、财产保全提起的时间有别。诉前财产保全发生在诉讼之前,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则是诉讼之后;
3、法律对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4、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时限不同,人民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申请,人民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情况不紧急的则可以不受此时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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