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暴而导致离婚的,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一、遭遇丈夫家暴离婚怎么赔偿
遭遇丈夫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女方要求男方进行赔偿。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无过错方必须在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的,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二、有过错方可以分割离婚财产吗?
有过错方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照顾无过错方,同时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别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赔偿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赔偿不一定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夫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情况而导致离婚,且对方无过错的情形,无过错方才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果没有符合这四种情形的行为,则不应承担离婚赔偿责任。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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