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的表现形式: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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