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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56条规定第63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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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是关于机动车停放的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六十三条是关于行人不得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一、交通法56条违章停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是规定机动车停泊的条文。具体规定是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否则属于违章停车,将受到行政处罚。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该条第二款规定了临时停车。临时停车不得妨碍行人通行或者其他车辆正常通行。且临时停车是指驾驶员不离开驾驶室,将车停下等人,有人需要上车、下车,车辆短暂停留或随时都可将车辆开走等情况。而不是停放后驾驶员离开驾驶位吃饭或者做其他事。

二、违停的交通法规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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