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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4周岁以极其残忍的手法杀人为什么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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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4周岁以极其残忍的手法杀人为什么不负刑事责任?未满14周岁以极其残忍的手法杀人为什么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因此,该14岁的小孩不承担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但是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应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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