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产假113天。根据我国《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初婚夫妻达到晚婚年龄的,享受晚婚假,增加婚假10日。再婚夫妻初婚一方达到晚婚年龄的,享受晚婚假。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1胎子女的,享受晚育假,增加产假15日。
法律依据:《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初婚夫妻达到晚婚年龄的,享受晚婚假,增加婚假10日。再婚夫妻初婚一方达到晚婚年龄的,享受晚婚假。
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1胎子女的,享受晚育假,增加产假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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