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未毕业,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交职工社保;毕业生自用工之日起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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