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保外就医人员的自由是相对有限的。依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规定,保外就医是属于监外执行的情形之一,保外就医人员的自由是相对有限的需要由所在机关负责人进行日常性考察。
法律依据:
《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 第十四条 保外就医罪犯,由所在地机关负责日常性监督考察,机关每年应当派干警或者发函进行一次全面考察,了解罪犯病情和表现情况,根据情况进行处理。派出干警考察的,应当与负责监督考察的机关联系并与罪犯本人、取保人见面;发函考察的,负责监督考察的机关应当及时回复。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死亡、迁移地址或者重新犯罪的,当地机关应当及时函告负责管理的监狱、队、少管所;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应当向负责管理的监狱、队、少管所介绍情况,监狱、队、少管所可以向人民提出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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