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怎么解除
虽然同居是双方自愿的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但是解除同居关系关系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因此必须慎重处理。
对于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主要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根据这条规定对非法同居的分类,非法同居关系的解除分为两种情况:
(一)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对于这种情况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可以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自行达成合法协议。此种情况如果仅向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一般不予受理。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所以如果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向起诉,有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的请求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作出处理。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而对于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人民应予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同样此时,如果当事人对于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和子女抚养有要求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一并予以处理。
如何认定非法同居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依据不同的事实,其关系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也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如果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应该按普通离婚案件的原则处理。如果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审理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但是事实婚姻关系的认定受到时间,承认事实婚姻关系的最后期限是于1994年2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条例施行之日起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所以现在一般不再有事实婚姻关系的认定问题。在新的条例施行之日起及以后所发生的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就只有一种性质即非法同居关系性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