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庭调解和判决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民事调解书反映的是人民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协议的内容;民事判决书反映的则是人民依法以判决的形式解决纠纷的内容。
(二)体现的意志不同。民事调解书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是人民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民事判决书则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即国家的意志。调解必须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才能进行,且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调解书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具有法律效力,但在签收之前当事人可以反悔。反悔后,原来达成的协议无效,可依法及时判决。
(三)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而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只有在上诉期过后,当事人不上诉的情况下才发生法律效力。
一、调解是否可以超出诉讼请求
调解可以超出诉讼请求。超出诉讼请求范围的调解协议,属于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只要不违法,是合法有效的,可以准许。民事调解书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是人民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民事判决书则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即国家的意志。
二、离婚对方不签法律调解书生效吗
调解是指在人民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就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说明调解书只有经当事人签收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调解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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