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依法赔偿完毕的,如果对方还要钱的对赔偿结果不满意,可以让对方再去找保险公司协商解决,从事故鉴定到事故处理,再到最后赔偿都是由保险公司全程参与并进行赔付了的,理论上找也只能找保险公司解决。从某种角度讲当事人是全权委托给保险公司处理此事。当事人可以拒绝赔偿,赔偿仅限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对方耍无赖,还是纠缠不休,当事人可以求助解决此事,也可以要求对方走法律途径请求判决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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