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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涉外合同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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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涉外合同相关规定有:

1.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的管辖。

2.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

3.应诉管辖。

4.专属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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