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向婚姻登记部门投诉。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2、双方应共同申请、共同领证,不能委托办理。3、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应齐全。4、双方不属于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一、湖州离婚证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男女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且至少一方户籍所在地在本县(市、区)。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7、当事人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港澳居民同内地居民在内地登记离婚
居民、居民同内地居民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其登记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完全适用我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仅在具体程序上有某些特殊规定:
1、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
居民、居民同内地居民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2、离婚当事人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