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破产重整一般需要一年时间,具体时长由债务人重整的实际情况决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人民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二条 自人民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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