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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离婚?孩子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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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的判决如下:

1、两岁以下的子女通常被判给妇女,两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为了保证婴儿的发育和成长,通常应该和母亲住在一起;

2、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子女;

3、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的生活发生争议的,应当考虑子女自己的意见。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将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在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应承担子女的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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