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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感情已经破裂,可男方却不愿意离婚,我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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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诉讼,提出离婚的一方需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需准备起诉状、结婚证、感情不和证据等。经审理后,如确认感情破裂,一般准予离婚。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时,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需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起诉。此外,还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感情不和的证据清单等材料。经过审理后,如果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一般会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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