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通用条款都有:1、词语定义;2、合同文件;3、合同范围;4、技术标准;5、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6、甲方的责任;7、乙方的责任;8、工程监理;9、施工期;10、施工组织设计;11、质量控制;12、合同价款与支付;13、竣工验收与结算;14、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15、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一、建筑施工合同审查审核要点
1、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
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
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
5、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
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7、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
8、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
9、注意审查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
10、注意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11、注意审查关于工程变更的约定;
12、注意审查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的约定;
13、在对于施工合同违约责任约定的审查过程中的注意点;
14、合同生效时间、地点效力的约定审查;
15、关于争议解决途径、地点的约定审查。
二、施工合同未有价款是否成立
没有价款的施工合同一般不成立,施工合同应明确写明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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