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工伤赔偿过程中,对受伤程度的评估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如果受伤程度评估存在异议,应当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暂行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劳动者对鉴定结果存在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者进行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的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能力鉴定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鉴定机构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认为被保险机构的认定,或者工伤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不正确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解决。
总结:在工伤赔偿中,对于受伤程度评估存在异议时,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申请重新鉴定、进行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