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费、违反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无效、其他法定情形。若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人身自由,或违章指挥冒险危及劳动者安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拓展延伸
工地管理的法律规范与合规措施
工地管理的法律规范与合规措施是确保工地安全和秩序的重要手段。在工地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人和公众的安全。首先,工地应该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等。其次,工地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安全隐患。此外,工地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同时,工地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合作,共同推动工地管理的法律规范与合规措施的落实,确保工地施工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结语
工地管理的法律规范与合规措施是确保工地安全和秩序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若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费、违反法律损害劳动者权益等,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安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工地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与相关部门合作,确保工地施工的安全有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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