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方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夫妻之间确实感情已经破裂的,经过人民调解无效后,一方坚持离婚的,一般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若认为双方的感情没有破裂,还有修复可能的,一般不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