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前房产出售后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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