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出发,在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时,应当尽可能地不适用“应当知道”的标准进行推定,而更多地适用“知道”的标糊行认定。
2、起算时间要考虑专业因素。许多损害发生的原因,难以为普通患者所能了解,有些药品的毒副作用所造成的损害,要经过数年时间才能清楚,因此,应当考虑除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不易了解损害发生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起算就有其特殊性。
3、起算时间的确定要考虑伤害的明显程度。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的,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一、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二、医疗事故的等级划分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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