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律对于合同专用章的数量没有进行限定,如果一个公司根据公司需要刻两个以上的,经合法手续后备案的,属于合法行为。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经过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刻制多个合同专用章使用,但是需要注意合同专用章的名称、式样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十四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制发办法由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十五 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所刊名称,应为法定名称。如名称字数过多不易刻制,可以采用规范化简称。地区(盟)行政公署的印章,冠省(自治区)的名称。自治州、市、县级的印章,不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市辖区的印章冠市的名称,乡(镇)的印章,冠县级行政区域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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