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不需要全部股东同意,只需三分之二股东同意形成股东会决议即可。股东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审议报告和财务预算等。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但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形式的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和第一百零三条为相关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公司注销不需要全部股东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只要三分之二股东同意后形成股东会决议,公司就可以注销。公司在注销之前,应当进行清算,将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完毕,才能够申请注销登记。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注销并不需要全部股东的同意。只要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并形成股东会决议,公司就可以进行注销。在注销之前,公司需要进行清算,处理完公司的债权债务后才能申请注销登记。股东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的董事监事、审议批准报告和财务预算等。公司注销的相关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和第一百零三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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