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需要手续当事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结婚证、赠与合同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16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3.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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