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私自录音只要不侵害对方权益就可以作为证据。在录音过程中,不能使用窃听他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的手段。录音的内容应真实、连贯,不得编辑,录音过程中,对方的发言是真实意思的表达,不存在来自他人的胁迫和威胁。录音内容应当充分说明案件需要证明的事实,请勿删除录音材料,保留原始录音资料。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确认录音证据有效。
法律依据: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三条 人民调查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人民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人民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四条 人民调查收集可能需要鉴定的证据,应当遵守相关技术规范,确保证据不被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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