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克扣工资可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可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加班费或赔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支付加班费、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法律分析
有用。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工资拖欠纠纷:如何有效解决?
工资拖欠纠纷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但是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有效解决。首先,建议与雇主进行积极沟通,明确工资拖欠的原因和解决方案。如果无法得到满意答复,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寻求帮助,并提供相关证据和合同文件。此外,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维权途径和法律程序。在维权过程中,保留好相关证据和记录,包括工资支付记录、通信记录等,以便提供给相关机构或法庭。最重要的是,要保持耐心和坚持,通过合法途径争取自己的权益。记住,每个工人都应该得到应有的工资,不容忍任何违法行为。
结语
工资拖欠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但我们有法律保护和维权途径。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拨打12333电话投诉或向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当事人还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监察大队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如协调不成,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维权过程中,建议与雇主积极沟通,并寻求劳动监察部门、工会或法律援助的帮助。保留好相关证据和记录,并坚持通过合法途径争取自己的权益。每个工人都应得到应有的工资,不容忍任何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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