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本单位(人)愿意用下列财产:
借款的抵押物,(具体内容详见号)。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本单位(人)自愿委托抵押权人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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