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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事故:60岁以上工人如何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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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受伤赔偿:60岁以上属于雇佣关系,需由雇主赔偿人身损害;工地摔伤属于工伤,可申请工伤赔偿,数额取决于伤残程度;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康复费等;农民工可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分析

一、60岁以上在工地受伤怎么赔偿

应按雇佣关系要求雇主赔偿。

年满六十八周岁的人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如果在工地工作的,与所在单位间属于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如果因此而受伤的,不属于工伤,应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由雇主进行赔偿。

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可以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二、工地摔伤如何赔偿

工地做事摔伤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具体能够申请到多少的工伤赔偿数额要看伤者的伤残程度的情况。伤残程度分为十级,等级越高,程度越深,赔偿的数额就会越大。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的规定,工伤赔偿一般都会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交通费、停工期间的工资费、一次性伤残补助费等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工地受伤找什么部门处理

农民工在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由所在的施工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的30日内,向社会保险性正部门申请工伤的鉴定。如果单位在正常期限内没有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农民工个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在发生事故后的一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结语

对于60岁以上在工地受伤的情况,应要求雇主按雇佣关系进行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而工地摔伤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康复费等。在处理工地受伤事故时,可由双方协商或向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农民工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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