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应得工资总额,扣除应由个人承担的 社会保险费 和公积金,减除费用3500元,下余部分适用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 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 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 基本养老保险 费、 基本医疗保险 费、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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