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机构可以处理劳动纠纷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主要有: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的群众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推举产生,企业行政代表由企业行政方面指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调解委员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其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协商决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县、市、市辖区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规定。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代表、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
(3)人民
人民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担负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人民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
二、能直接起诉解决劳动纠纷吗
需强调的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未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起诉,否则人民不予受理。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即当事人如对仲裁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决定书15日之内向人民起诉,人民民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理和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审限为6个月,特别复杂的案件经审判委员会批准可以延长。当事人对人民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是生效的判决,当事人必须执行。
关于处理因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法》作了特殊的程序规定,即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于“哪些机构可以处理劳动纠纷”以及“能直接起诉解决劳动纠纷吗”的问题,上文中都有十分具体的回答,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在实际生活中给您带来一定的帮助。在不能协商和平解决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时,劳动者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最适合也最有效的方式来解决劳动争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不能直接向起诉,劳动者需要事先申请劳动仲裁才行。只有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才可以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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