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刑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一、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节有哪些?
(一)为境外窃取绝密级国家秘密的;
(二)为境外窃取三项以上机密级国家秘密的;
(三)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对和利益造成其他特别严重损害的。
二、涉嫌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有哪些行为算立功?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三、构成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哪些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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