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可以通过考勤卡、工资发放记录、社会保险记录等举证确定劳动关系,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的过程中,可以进行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
【法律依据】
《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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