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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将绑架罪辩护称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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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可以从下列两个方面讲绑架罪辩护称为非法拘禁罪:首先主观目的方面,否定是因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而他人人身自由。其次说明手段虽剥夺了他人人身自由,但没有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第一款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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