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低保户不用交医保,享受国家资助。全面落实资助困难群众参保,确保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员纳入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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