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能申请破产,只有企业和债权人有权申请破产。但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可申请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申请重整或破产清算。已解散但未清算或未清偿债务的企业法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申请破产清算。
法律分析
股东不可以申请破产,有权申请破产的是企业和债权人。但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公司再进入清算程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拓展延伸
股东破产保护的法律程序和权益
股东破产保护的法律程序和权益涉及到在股东面临破产时,其所享有的法律程序和相关权益的保护。在许多司法体系中,股东破产保护的程序包括申请破产、清算财产、重组债务等。这些程序旨在确保破产股东的债权人得到公平的分配,并提供一种机制来保护股东的权益。股东在破产过程中可能享有的权益包括参与债务重组计划、行使表决权、监督破产程序等。保护股东的权益有助于维护破产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也为股东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使其在破产情况下能够合法合规地行使其权益。
结语
股东在企业破产中并无权利申请破产,但可以通过解散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若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向申请重整或破产清算。对于已解散但未清算或未清算完毕的企业法人,其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向申请破产清算。股东破产保护的法律程序和权益旨在确保破产股东的债权人得到公平分配,并保护股东的权益,包括参与债务重组、行使表决权和监督破产程序等。这些措施有助于维护破产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为股东提供合法合规的保障。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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