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无效。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个人没有资格成为承包方。
一、建设工程挂靠是怎么认定的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具体到建筑业而言,挂靠主要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挂靠即指工程实务中常说的借名合同、戴帽子合同。根据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超越本公司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很显然,法律、法规包括规章、司法解释均对工程挂靠行为做了禁止性的规定,即否定性的评价。
二、工期索赔有哪些条件
工期索赔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商工程的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或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三、资质挂靠合同到期有效吗?
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应当认定为合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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