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68岁在工厂工作中摔断腿不能认定工伤,由用工单位进行赔偿。 68岁的人应当退休或者早已退休,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认定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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