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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

来源:爱go旅游网

法律主观:

下列机构可以处理劳动争议:劳动行政部门;具有调解职能的调解组织;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但在向法院起诉前,一般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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