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撤销合同的相关规定是:
1、欺诈和胁迫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只有当事人最清楚,是否真实应该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尊重他自己的意愿。
2、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产生了和无效合同相同的法律后果,受害人完全可以根据真实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合同;
3、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作为可撤销合同,这种合同的撤销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4、将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作为可撤销的合同,意味着受害人根据自身利益既可以申请撤销,也可以维护合同的效力。
一、民法典规定汽车购销合同可撤销吗
《民法典》规定汽车购销合同是可撤销的,可以协议撤销或法定撤销。法定可撤销合同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二、撤销权的主体到底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中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撤销权是针对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而请求撤销,撤销权人请求撤销的是他与另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也就是说撤销的是自己的行为。因不同事由导致合同可撤销的,行使撤销权的主体也不同:
1.因下列原因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其撤销权的主体为双方当事人: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第二,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
2.因下列原因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其撤销权的主体为受损害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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