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抚养、赡养父母、子女等亲属,可以享受抚养老人、抚养子女等专项附加扣除。其中,不满三岁子女抚养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重要的优惠。按照标准计算,每个孩子每月可扣除1,600元,年度总额为19,200元。不满三岁子女抚养专项附加扣除的适用条件包括以下几点:一是纳税人必须在境内有实际居住地;二是纳税人的子女未满三岁;三是子女必须真实存在且由纳税人直接或者间接承担抚养费用;四是扣除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出的标准。此外,如果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可以分别申报抵扣。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因离婚、丧偶等原因丧失了抚养权,或者子女超过三岁,就不能再享受该项优惠。同时,该扣除金额还需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时进行核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 纳税人的子女未满三周岁的,每个子女每月按照8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仅与子女母亲或者父亲一方共同抚养未满三周岁子女的,每个子女每月按照1,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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