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知识和最佳办理时间、条件以及能否去外地等内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应在刑事拘留期间尽力争取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条件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且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以及羁押期限届满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形。取保候审可以前往外地,但需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一、多长时间最适合办理取保候审?
在37天内办理取保候审最为合适。在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取保候审最佳时间是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期间,即刑事律师熟知的黄金37天。这是因为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正是37天,拘留期间,机关必须向人民提请批捕,一旦检察机关在37天内批准逮捕,就说明机关和检察机关均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的可能性很高。刑事案件中,公、检、法作出的程序性决定对案件进程存在重大影响,如果机关接受犯罪嫌疑人申请,对其取保候审,说明案件没有造成严重犯罪后果,甚至并未构成刑事犯罪,很可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应当在刑事拘留期间,尽力争取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条件如下: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能去外地吗
取保候审经批准后能去外地。取保候审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能去外地的。取保候审需要遵守的要求有: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其他要求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时,因犯罪嫌疑人身份已确定、案件重大、复杂等原因,需要对其采取的一种暂时解除其人身自由,但仍在侦查期间接受司法机关监管的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的审判、检察;
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
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4. 案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即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必须受到,但不得剥夺其人身自由。
总之,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强制措施,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并在侦查机关的严格审查下进行,以保证案件侦查的顺利进行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取保候审的最佳时间是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期间,即刑事律师熟知的黄金37天。在这段时间内,机关必须向人民提请批捕。如果检察机关在37天内批准逮捕,就说明机关和检察机关均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的可能性很高。因此,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应当在刑事拘留期间,尽力争取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羁押期限届满等。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