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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来源:爱go旅游网

1、约定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法定解除。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违约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一、租房子出租人可以提前退租吗?

房屋租赁中租客可以提前退租,但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或者出租人存在法定、约定的违约情形导致承租人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退租并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二、承租人可不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督促出租人限期交付;逾期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导致租赁目的无法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出租屋交付存在缺陷,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修复;逾期未修复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时如何处理

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时,出租人可以先催缴,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如果逾期交纳,则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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